全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排部署,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于2025年12月31日20时停机,实施信息系统升级,自2026年1月15日8时恢复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停机期间暂停的业务(一)暂停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业务办理。(二)暂停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大厅、社保便民服务网点、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社保自助一体机等线下服务...
尊敬的市民朋友:社会保险事业事关民生福祉,我们诚邀您参与一场关于未来的对话,分享您对社会保险中心的期待与建议。让我们携手,共同描绘出一个更加温暖、贴心的服务蓝图。您的每一条意见,都是我们前行的动力。意见收集页面链接:https://www.wjx.cn/vm/exBjifk.aspx意见收集二维码:
广大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退休(含企业供养)人员: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企业供养认证有效期为6个月),超期未认证的人员信息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社保待遇。截至目前,我市有近1.3万名机关企事业退休及企业供养人员认证时效即将到期,为避免因超期未认证造成养老待遇停发,请广大机关、企事业退休及企业供养人员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中的“社保资格认证...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的文件精神,现拟向李晓燕等3...
一、认证范围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全部人员,具体包括:(一)企业离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二)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四)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人员和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二、认证周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广大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退休(含企业供养)人员: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企业供养认证有效期为6个月),超期未认证的人员信息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社保待遇。截止目前,我市有6000余名机关、企事业退休及企业供养人员认证时效即将到期,为避免因超期未认证造成养老待遇停发,请广大机关、企事业退休及企业供养人员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中的“社保资格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排部署,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于2025年12月31日20时停机,实施信息系统升级,自2026年1月15日8时恢复运行。系统停机期间,需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业务的,请参保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电子邮箱(附后)或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进行备案。市中心公共业务科:kfsbjzhk@163.com示范区:jmqzhk@163.com龙亭区:ltqsbj@163.com鼓楼区:...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及遗属: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规定,2026年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遗属待遇(含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的计发,需以202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等参数为依据。目前,上述计发所需的2025年度相关参数尚未全部公布,导致2026年1月1日起去世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在职参保人员的遗...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排部署,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于2025年12月31日20时停机,实施信息系统升级,自2026年1月15日8时恢复运行。系统停机期间,需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业务的,请参保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电子邮箱(附后)或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进行备案。市中心公共业务科:kfsbjzhk@163.com示范区:jmqzhk@163.com龙亭区:ltqsbj@163.com鼓楼区:...
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算始终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为切实保障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确保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现就2025年度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事宜提醒如下:一、缴费截止日期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3号)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按月、季、半年或年的缴费方式缴纳基本养...
一、认证范围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全部人员,具体包括:(一)企业离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二)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四)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人员和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二、认证周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尊敬的退役军人:为保障您的社会保险权益,现针对原机关事业单位尚未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退役军人,特此公告如下:一、根据国家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和相关工作部署,请尚未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退役军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现金缴款单或网银转账电子回单等相关材料,前往开封市...
全市各参保企业、参保个人:为切实保障参保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失业保险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结合上级政策要求及我市工作实际,现就企业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相关事项提醒如下:一、企业稳岗返还及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一)执行期限。2025年度企业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均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政策资格。(二)信息确认要...
广大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退休(含企业供养)人员: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企业供养认证有效期为6个月),超期未认证的人员信息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社保待遇。截止目前,我市有10820余名机关、企事业退休及企业供养人员认证时效即将到期,为避免因超期未认证造成养老待遇停发,请广大机关、企事业退休及企业供养人员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中的“社保资格...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的文件精神,现拟向郭珂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