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一次性告知单发表时间:2024-07-12 16:28 实施主体 开封市社会保险中心 受理条件 (一)参保职工跨省就业,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二)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的,凭户口簿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三)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办理时限(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一)《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5-22);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三)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 是否收费 否 结果及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 咨询电话 0371-23381652 投诉电话 0371-23388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