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封市2021-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的公示发表时间:2024-08-30 16:52 为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河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3号)规定,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工伤预防工作,现将2021-2023年项目实施情况及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1年度,全市工伤预防项目为印制工伤宣传海报,支付工伤预防费144000元。 2022年度,全市工伤预防项目为开办《工伤保险版面》、印制工伤保险宣传品,支付工伤预防费共计190900元。 2023年度,全市工伤预防项目为开办《工伤保险版面》,支付工伤预防费150000元。 2024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