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进行治疗有没有伙食补助?59
发表时间:2025-07-23 09:40来源:河南社保 问:工伤职工经过治疗后,身体基本恢复。工伤复发后,再次到当地医院治疗,但并未住院,而是定期吃药检查。这种情况能享受伙食补助费吗?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也就是说,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可以按规定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具体来说,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旧伤复发就治,如只需定期随诊,无需住院治疗,不能按规定享受伙食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