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不同省份重复参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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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1-19 09:44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网民“独行人生”:

  职工在不同省份重复参保了,怎么办?如何查询参保年限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若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分别以个人身份和以职工身份,重复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费,应当保留职工身份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清理同期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


        若在同一时期中,参保人员在多个地区均以职工身份参保重复缴费,或者在多个地区均以个人身份参保重复缴费的,参保人可选择保留一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清理其他同期关系。


       您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方式,登录查询个人参保年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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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嘿 宝贝”:

  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伤保险司: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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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以”: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和辅助器具费如何领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确认意见作出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结论。工伤职工收到予以配置的确认结论后,及时向经办机构进行登记,经办机构向工伤职工出具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工伤职工可以持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选择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包括安装、维修、训练等费用,按照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的,工伤职工可以按照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更换。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可持相关材料,及时向经办机构申领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可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直接联网结算或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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