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受理条件:参保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1、单位名称;
2、单位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
7、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需要提供:
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
2、工商变更登记表、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
3、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科室:综合科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3381652 监督电话:3381660